我们每人应分的多少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28:25
我父亲因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补偿金25万。现在我有85岁的奶奶 46岁的母亲 我24岁 请问我们应如何分配

1、前提要搞清楚死亡补偿金的性质,其并不属于个人遗产范畴。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死亡补偿金的性质及其确切归属,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把死亡补偿金作为由造成死亡的责任人对死者家属因丧失亲人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和所遭受的物质损失作出的一种安慰性质的补偿。其目的是为了补偿受害人家庭潜在的经济损失,安抚家属今后的生活、生产;同时它又有精神损失方面的补偿功能,虽然金钱无论如何也不能体现生命的价值,但通过金钱的方式对受害家属的精神创伤进行补偿在现阶段来说又是最能体现死者生命价值的方法。
  由于死亡补偿金兼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双重性质,所以,对于该款项的分配,应当按照立法意图,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领受人的范围和分配原则。因为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受到的精神创伤及物质损失是最大的,因此,领受人应确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范围内,即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分配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虽然死亡补偿费可以参照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但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一)死亡补偿费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非该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二)遗产的范围不包括死亡补偿费。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对遗产的概念、范围作出了严格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三)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自己的死亡补偿费;(四)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首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补偿费,这有悖于我国法律设死亡补偿费的立法目的。
  2、具体分配由你们三人协商,可以均等也可以不均等,主要考虑与父亲的关系。

由你及你母亲以及你奶奶平均继承你父亲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