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方面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21:36
我是一企业现以退休的会计,现在遇到一个这样的问题:现有一个职工家属(该职工早已去世),回到企业说10年前曾欠该职工3个月工资共计1500元,由于企业现以处于倒闭状态,只留几人留守,企业在此期间财务室的铁柜被撬,(当时我在职时发工资有两份单子,一张是我给财务签的,一张是大家领钱时签的,其他职工都可做证),以隔十年我早已退休,企业保管不当目前只留下我当时和财务取钱的单子,有我的签名,发给大家签名的单子丢失,现在企业留守领导要家属和我要这1500元工资,还以我的退休金威胁,我想问我应该付这钱吗,我的退休金会有影响吗,受到这样的威胁我是否可以再必要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我的个人利益。谢谢解答!

证据对你是很不利的:你取走了大家的工资,但是大家签领的工资单不见了,你难以证明钱已经发出去了。但他的工资就算没发也已经超过劳动仲裁申诉期限和民事诉讼实效,不受法律保护了。但是,这其实不是一个法律问题,留守那帮人想推卸麻烦,推到你这里来,以你的退休金相要挟,他真不发,你固然可以告单位,而且肯定会赢,但麻烦很多,成本很高。1500块,综合衡量一下吧。其实不是法律问题。

打电话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