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48:29
岳父和甲借了两万块钱,事隔多年,因为没有了偿还能力.岳父就把我的橡胶地抵押给了甲,合同里写着终身抵押.隔了多年我才知道这件事.现在我起诉甲,告甲侵权. 可以告甲吗?如果可以我能赢吗?

楼上引用法条是正确的。你岳父是无权处分人,该抵押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不用法院确认。但是如果甲硬要行驶抵押权的话,你可以诉诸法院,以侵权为由请求法院排除妨碍。
但是可能甲会以 表见代理 为理由进行抗辩。表见代理就是由于当事人是你的岳父,甲有理由根据你们之间的关系认为你岳父是有代理权的,这样的话,你岳父的代理行为是有效的,签订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橡胶地是你名下的,你岳是无权处分权人,而且也不是你的代理人,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具体问题你可以起诉你岳父。对方作为第三人。具体问题需要证明橡胶是你的。同时证明你不知道且未授权你岳父的行为,具体问题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