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8:17:51
结婚快一年了,领了结婚证之后就没有生活在一起,现在因为一些事情要离婚,请问这种问题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你们结婚还没满3年,所以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你自己的钱还是归你自己,男方的还是归男方,他分不到你的钱,你也分不到他的。

新婚姻法规定了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制度。并且用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和约定应采取的形式(书面形式),约定的法律效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反面解释即有约定并且约定明确的,则直接适用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在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夫妻财产纠纷可以很好的得到解决,这里的问题仅仅化解为,约定是否完善的问题,而不是约定是否经过公证的问题,人民法院仅仅应当审查,约定是否存在,是否真实(在细化为签名是否真实)的问题。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使用新婚姻法的第17、18条。
第17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起算日应当是结婚证上的颁证日,终止日是离婚判决生效日或者民政部门准予离婚,颁发离婚证上的日期。
对本条的正确理解关键在于所得两字。甲有婚前存款10万元。婚后,甲用该款购买了一辆车,这辆车是否应当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呢?显然不能。17条中的所得,不能仅仅是原来财产形态的变更。而上例中,甲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的车虽然是婚后才得到所有权的,但是这车是甲婚前财产形态的变更,所以不能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类似,甲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虽然在婚后才得到了所有权,但是该所得仅仅是甲婚前财产形态的一种变更,不能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
从另一角度来理解,甲的婚前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他个人所有,因此,他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他可以将自己的个人存款化为实物,如果法律规定,他一旦用存款化为实物,该实物要视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的话,不但是违背法理,同时也是自相矛盾的。
甲在婚后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房屋尚且属其个人所有,那么甲在婚前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房屋为何就不是他个人所有呢?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主要看你提供的证据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依照法律,婚内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