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得新劳动法的专家进来回答悬赏大大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53:15
我跟企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在这期间,我工作的不开心在第九个月的时候如果与企业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之前的企业个自己买的保险、福利、还会有吗???还用缴纳违约金吗??
换句话说,如果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没到时间就解除了劳动合同,这种事情在现在看来是不是已经合法了??而且不影响我们的收入和保险。等等之类的 希望专家能够给与明确的解答。。谢谢
给与你们大大的奖赏谢谢了

当然会有。违约金只有在三种情况下交,简单说是1、企业培训员工支付了培训费2、单位的商业秘密3、单位的知识产权。如果你不存在这三项就不会支付违约金。
职工有权辞职,就是说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单位给你所交保险不会因为解除合同收回。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否则构成违约。只要你提前三十日通知了单位,就不违约。以前缴纳的社会保险当然有效,即便你违约,也不会扣除你的保险金。之前享受的福利,如工会发的劳保、奖金、补贴等,没有影响。如果是享受单位福利的住房,如职工宿舍、租用单位的住房等,辞职后应会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