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样要求公司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3:59:51
我是一名农贸市场的管理员,我们精力派我用我的私人电动自行车送公司会计,但是我不幸在市场大厅内摔伤,造成右手骨折,我于次日从石景山首钢医院回来去市场找经理谈医药费报销的问题,过了几日答复我说公司在此类问题上没有先例,从未对此事件赔付。并以此为借口,从此不在理会这件事,我想这应该算工伤叭,。怎么要求理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你在你们上班有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单位不给签书面合同,要是超过一个月了告你们公司让他们付你双薪;
要是参加了工伤保险几乎是全额报销的,你们公司估计也没有给你参保,继续告他们。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给钱;
答复说没有先例?哪个SB那么答复你的,没有先例和违法与否么有任何关系貌似,谁那么无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