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法律经济方面的~请高手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6:06:41
我一朋友在03年左右用房产向农业银行贷款32万元,当时房产评估50万左右,由于生意亏了,现在没钱换了,(04年以后的利息都还不出来)农行方面多次找他协商,由于没钱 农行已在前年起诉了,经法院多次找上问均无效,在今年3月初找到他本人协商:让他3月底先上交1万多的诉讼费,6月底要向银行还款10万,可我那朋友真没钱,在本月3号法院就将其房产封了.
现我朋友一家还居住在那房子里,我就想问一下,这个案件法院方面会怎样处理,这里补充一点,他那房子很难找到买家的,地位也是租的只有房子是自己的.法院方面对这点也很头疼,
请知道的相关法律的朋友告向我解释两个问题
1:我朋友该怎么应对,(还款是不可能了)
2:法院方面会怎样处理,房子卖不掉,会有牢狱之灾吗?

地位也是租的只有房子是自己的——应该说土地是租的吧?

民事方面一般不会有牢狱之灾。。。
可以这样应该,或者这样想法院建议:
1、派人给土地和房子分别估价,
2、房子肯定没有的了,法院封房子后可以把房子(包括土地)拍卖掉,得到一笔钱,这笔钱可以扣去那块土地的价格(与那块地的使用权人商量),剩下的钱算是房子的价格,用以还给银行。。。

上面这么做基本上合法的,但是要看看具体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是实务中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子,法院既不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也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这种情况,实务中有时可以这样操作:为被执行人另租一套房子,然后拍卖被执行人房屋,如果有剩余的款项就归还被执行人。

另,此案你朋友无恶意拖欠的意思,不会受到牢狱之灾。

没有那么夸张,给你将一个事情你就明白了
8几年的时候有个公司向银行贷款拿2辆车做抵押 抵押10万
结果公司无法偿还,银行最后只能把两量老式的车卖零件为2000圆
贷款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承担风险的事情,有风险的不仅仅是贷款人,银行也有,你朋友最多只是没有房子住,归银行拍卖而已

这个问题是实务中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子,法院既不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也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这种情况,实务中有时可以这样操作:为被执行人另租一套房子,然后拍卖被执行人房屋,如果有剩余的款项就归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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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正解,你朋友无主观恶意,所以该案件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受到牢狱之灾。

1、银行贷款必须还,这是普通道理,也是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银行未向法院书面申请执行,则法院不再执行。如果银行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就会立案执行。一次还不清,分次还;一年还不清,一辈子还;没钱还贷,变卖财产还;自己不主动还,法院强制执行(存款可查封冻结,财产由法院拍卖、变卖等,相关手续法院出具文件,有关政府部门既可办理);自己还不清,(义务人)后代还。当然法律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用品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