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被开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6:18:46
由于我家有事,不能继续工作,所以递交了离职申请,公司但是不想答应,所以同意我请假1周(辞职信未还给我)但在我请假第4天,公司给我来电话,叫我不用回来上班了,下个月直接来办离职手续,我觉得我被暗算了,公司和我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目前还在合同期内,其实我并不想回去继续上班,但是我觉得被这样暗算,太想不过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确定一点的是他们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但你要确定你的请假申请是公司里批准了的,自己应该有一联吧?找到自己的一联,这就可以去说明是请假而非矿工,
根据最新的劳动法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或是与公司协商一致的时间另定!
如果假期到了后回去报道要来办手续的话,可以要求赔偿!
因为是公司要求你走人的!
最好把自己的辞职书搞回来,这样才有大的胜算机会

很麻烦啊,你的辞职信在他们手上,如果没有假条或其它有利证据(比如人证)证明你只是请假,如果你的合同中有涉及到保密或竞业限制,或培训!那公司倒打一耙也不是不可以.

把自己的辞职书搞回来,在去搞

哎!同情,我觉得你还是先看下2008劳动法。

工资结了吗?如果没有。就可以证明你是请假的了。

这样暗算,太想不过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