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1:45:46
我在商店买了红木餐桌和床各一,为现货,交定金500元。票据上写明红木餐桌和床各一套,计9500元并注明定金500元。送货时,因对该床不太满意,就先送的餐桌,又交付4500元,并注明又收到4500元。过了两天,打定主意要了,就去商店验货并商定送货。约定次日下午送货。次日中午,商店来电话说修理工不在,无法维修后送货,建议晚一天送货,本人同意,下午商店又来电话说该床被老板给卖了,已收钱了。我当时就表示反对,已经说好的,定下的,并付定金的情况下是不能再卖的。但等第二天我去商店交涉时,发现该床已经被拉走了。商店这样做对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商店方面在事先没有与你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交了定金的货物出售给第3方.这肯定是不对的.
如果LZ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带上相关的票据去消协.
如果交定金时有合同更好.

商店这样做不对。
首先:你们的老板是否有和你们签订相关于店内失窃或者收到假币如何处理之类的协议书或者责任书,如果有的话先拿给有相关法律知识的人看下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如果是没有相关协议书或协议书不符法律要求的话可以漠视此赔偿,如果是符合则需要按照里面的规定进行;
其次是赔偿的金额,假定已造成员工承担损失的事实,那么赔偿的数额是有一定规定的,这个具体是要当地的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局或物价局)的规定去实施;
最后是辞职的事:假如你已经提交书面的辞职书,并超过一个月,那么你可以走,而且他们也一定要支付你的工资,如果他们拒绝,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连支付令他们都拒绝,那恭喜你,你可以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提出诉讼,到时候你将获得工资,赔偿金,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

厂家怎么能这样呢,这东西定下来的货,就是别人加钱也不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