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06:21
我该怎样做?
这事如同恶病,有着潜复期直到一触却发.
我是一个在一家品牌门店的手机电讯员工.在08年1月末休年假回老家,但在我回家后,店里一个电话打过来,说店里掉机啊,一下子掉了八台高档机,当时的我还以为是开玩笑...
当我休完年假回到店里时,事情是真的,老板要我们做员工的赔!!!
一阵莫明其妙....
这个盗机的人,原来就是储心积虑的在去年七月分左右潜入,一直正常的如同一个能聊的家伙,但让人不会想到他是这种人...
记起在工作时间,都可以随随便便可以在门口外乱逛,在门口抽烟,管理人员也无视,试问这又是谁没有把工作做好.
事情快要过一个月啦,一直无所表示的老板,将要提出员工赔偿,
像我这个不在现常上班人,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请大家帮我出见意.现在的我,都已经提交的舌辞职书快一个月啦,也要走人了,怎么办,他要压下我的工资,我能怎么办呢.
等待....

首先:你们的老板是否有和你们签订相关于店内失窃或者收到假币如何处理之类的协议书或者责任书,如果有的话先拿给有相关法律知识的人看下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如果是没有相关协议书或协议书不符法律要求的话可以漠视此赔偿,如果是符合则需要按照里面的规定进行;
其次是赔偿的金额,假定已造成员工承担损失的事实,那么赔偿的数额是有一定规定的,这个具体是要当地的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局或物价局)的规定去实施;
最后是辞职的事:假如你已经提交书面的辞职书,并超过一个月,那么你可以走,而且他们也一定要支付你的工资,如果他们拒绝,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连支付令他们都拒绝,那恭喜你,你可以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提出诉讼,到时候你将获得工资,赔偿金,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
补充:手机事件是在你辞职前发生的,所以事件是肯定要先解决才能走人,但是他们是绝对没有理由也不允许用此事件作为不让你走的依据。

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赔偿你一个月工资,这样就是合法的了。也可以了这样,一个月差不多又会找到新工作了。

如果说你们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楼主
盗机属于刑事案件
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办案
对于店内损失
店职员工是否存在过失
也应该由公安机关判定

你们老板显然就是
抓不到贼 让你们替罪
损失员工承担

然而 在你与该店签订劳动合同前
合同中是否存在店内损失员工赔偿
而且也应该规定赔偿范围 或者过失失职的划分
显然老板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辞职
现在已经一个月了
你可以要求老板立即支付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