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下“声无哀乐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13:52

嵇康及其《声无哀乐论》

嵇康(223—262年),字叔夜,魏末著名的思想家、诗人与音乐家。

他生活的年代,正是封建社会秩序经过东汉末年黄巾农民起义的打击而一度遭到破坏之后。当时魏、蜀、吴三国鼎立,社会处于长期分裂和动荡不安的状态,人民流离失所,痛苦不堪。在思想上,以五经博士为代表的汉儒正统思想随着东汉政权的崩溃已无法维持其统治的地位,统治阶级纷纷对它重新估价,并寻求为新的门阀士族服务的思想武器“清谈玄学”来代替它。

嵇康就是玄学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图56)。他在曹氏拥有实权的时候,以曹魏宗室的关系做过中散大夫的官职。司马氏掌权以后,他以反对派的姿态与阮藉、向秀、山涛、刘伶、阮咸、王戎等人号称“竹林七贤”,避居曹魏宗室聚居的河北山阳,与司马氏相对抗。在众人之中,嵇康对司马氏的攻击尤为激烈,因而被司马氏所杀害。

嵇康的音乐思想在《声无哀乐论》中作了专门的论述。在这篇论著中,他首先提出“声无哀乐”。的基本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被触动以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心之与声,明为二物”。然后,又进而阐明音乐的本体是“和”。这个“和”是“大小、单复、高埤(低)、善恶(美与不美)”的总合,也即音乐的形式、表现手段和美的统一。它对欣赏者的作用,仅限于“躁静”、“专散”;即它只能使人感觉兴奋或恬静,精神集中或分散。音乐本身的变化和美与不美,与人在感情上的哀乐是毫无关系的,即所谓“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

那么,人的情感上的哀乐从何而来呢?嵇康认为这是人心受到外界客观事物的影响,具体说是受政治影响的结果,即“哀乐自以事(客观事物)会,先遘(相遇)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人心中先有了哀乐,音乐(“和”)起着诱导和媒介的作用,使它表现出来,同时,他还认为“人情不同,各师其解,则发其所怀”,人心中先已存在的感情各不相同,对于音乐的理解和感受也会因人而异,被触发起来的情绪也会不同,所以他认为音乐虽然能使人爱听,但并不能起移风易俗的教育作用。即“乐之为体,以心为主”,“至八音会谐,人之所说,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

在上述问题上,嵇康大胆地反对了两汉以来把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