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产权人不是我 我可以得到补偿和房子居住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1:28:46
我奶奶有2个儿子,2个女儿!我爸爸由于在监狱服刑户口被牵出 现在我妈妈,我奶奶 我,我叔叔,我叔叔的儿子户口都在 我妈妈十多年前在居委会的调解下离婚 。 现在我家要拆迁了 产权证上的名字是我奶奶的.我生过来就在这个房子里住了 家里楼上分给我爸爸结婚住 楼下分给我叔书结婚用.

1:我奶奶口头和我说:拆迁后房子爸爸51平方,叔叔因为生的是儿子,所以90多平方.那么拆迁办的合同是不是已经分为2套.一套爸爸的名字 一套叔叔的名字!或则还是我奶奶一个人的名字.

只要你爸爸在世,无论在那你爸爸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首先由你爸爸继承,你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你只能继承你爸爸的。

这个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1、新房子有几套?假定有一套的话,产权证上有几个名字,那都是权力均等的共有人。明白么?
2、你奶奶在世,她名下那份财产不存在归谁,都归她老人家。过世后,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办,如果没有,四个子女均分。孙辈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3、原来房产证上有几个名字?如果你们不要求,自然不会给你们搞成二套。
4、看来你是个姑娘,奶奶还有点重男轻女,挺同情你,最好认真读我说的几点,认真体会,这是你们家庭的事,我不好给你出坏主意,但你要明白怎样保护自己的安身之处。
5、你要自立,靠自己的能力去创造未来,还要懂得维护家庭的大义,象探春姑娘一样,不要为财产的事争得家庭失和,这是很悲哀的事。好姑娘,祝你幸福!

房屋产权只能是你奶奶一人的名字。
她只是作口头的承诺(一种打算),并不是有两个房产证。要等到新房产证下来以后,通过公证,才能对产权作分割。只要继承人(你爸和你叔)都同意,就可以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