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50:32
申报表中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07年公司没有收入,利息支出200多万,业务招待费30多万,折旧、摊销支出40多万,我填了实际发生数,但税前扣除限额该填什么?我问过国税管我们公司的专管员业务招待费这一栏该如何填,因为没有收入是不能扣除业务招待费的,他让我暂时记到待摊费用中,等有收入了再扣除。可另外两栏该如何填呢?

你这样的情况,应该2007年度是损益的,而且损益额应该超过10万元(因为没收入,利息支出200多万)。建议你要先审计,而且这种情也必须审计,税务所所出的审计报告就是帮你做调整了。

折旧摊销,如果按照正常办法进行,一般可以全额扣除
利息支出:
纳税人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只准扣除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这里所称的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向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包括纳税人之间拆借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在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利息支出中固定资产建造、购进发生的利息仅限于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