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案的案例分析(急~~~~~)学过法律的都知道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2:17:19
【案情】
甲女与乙男曾是夫妻。二人离婚后,乙采取非法拘禁、强奸等手段逼迫甲与其复婚。甲到县人民法院控告乙。法官称,乙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并对某乙采取拘留措施,由于法院无权拘留,因此甲应到县公安局控告。甲到县公安局,县公安局称,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到检察院控告。检察院说,乙的行为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自诉案件,甲应到县人民法院去提起自诉。
问:公、检、法机关的答复是否符合立案的有关规定?
(字数在100字左右,简洁明了,在这里先谢谢各位大虾的帮忙)
满意的可以另外加分的~~~~~~~

首先甲到县人民法院后,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所以法院认为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到公安局后,公安局认为非法拘禁罪属于检察际管辖,也是错误的,非法拘禁罪应该是由公安局立案侦查的,而且也同样有县人民法院的错误,要先接受。检察院的说法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