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他女儿有继承房子的权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4:20:41
我父亲有个女儿,在他女儿2岁时就离婚判给了他母亲,后来父亲和我母亲结的婚生了个儿子,过了15年父亲和我母亲就离婚了但是还是居住在一起.房子是我父亲和我母亲共同拿钱买的.一直到儿子18岁时父亲就去世了(2004)年的时候.从我父亲没死之前他的女儿从来都没来看过父亲一眼,我父亲死后他的女儿已经把名字改成了跟他妈妈姓了.他女儿现在想来继承房子的权利..房产证上还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我想把房子过户在儿子头上,他女儿还有权利继承吗? 请求专家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父母离婚或者子女更改姓氏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虽然房产为你父母夫妻关系合法存续期间获得的夫妻共有财产 但是因为已经离婚 所以财产视为已经分割 并且产权登记为你的父亲 按照法律规定你和她都有继承权 不过你父亲去世是在04年到现在已经过去4年 但是由于你没有去在他去世时将房产登记为自己所有 所以可以不视为继承已经开始 也就是你父亲的房产尚未被继承 所以很麻烦

根据继承法意见29 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 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所以你多分

房产因为现在仍是待分割的遗产 所以你过户到儿子头上 她也可以以你无权处理为由要求撤消过户登记 来分配遗产

建议你迅速找名律师 然后沟通下看 如果她提起诉讼的话 能否
根据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抗辩
个人认为基本上 是要分遗产给她的 继承是复杂的法律问题 你父亲去世时就应该就继承问题进行咨询的.......

一,父母离婚时,划分给父亲的财产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
二,父母离婚时,划分给母亲的财产除前妻所生女儿外,其他子女有继承权.
三,父母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但未分割的,所有子女都有继承部分的权利.
四,三者继承权不相互冲突.至于生前有没有被人探望,子女改姓等,不影响继承权的实现.

有继承权呀!是房子的一半的一半,给点钱打发算了.当然法律规定对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不分给他财产. 你也可以用点手段吓唬一下她,说其父还有大量外债未还,因为继承不光继承财产还有债务呢?
于情于理恩威并施的来,只要达成合意立马落实到文字上签字画押!以防后患.

有权利的。房子有一半是属于你父亲的,这一半里面,你母亲、你、他女儿都有权利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