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客户的合同期限到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2:23:01
今天去面试,被他们的人事部门问傻了:

在生产企业中,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客户的合同期限到期,这个时候作为采购部门中负责该合同的采购员,应如何处理?有几种解决方法?
1.如果合同里面没有规定逾期交货的合同条款,能否采取扣款和拖延付款?
2.供应商等级是谁评定出来的,如何评定,评定的依据是什么?
3.在对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已经确立的合同能否推翻,重新签订一个新的合同?

“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客户的合同期限到期,这个时候作为采购部门中负责该合同的采购员,应如何处理?有几种解决方法?”
这个问题是今天面试的时候,人事问的,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请问对不对?是否有原则上的错误?(因为我原来不是采购行业的,不是很懂)

第一,我会先和客户沟通,告知交货可能会延期,希望能取得他们的谅解和宽限时间。
第二,我会和供应商不断的催货,通过正当的方式(比如降低供应商信用等级等。。。)进行施压。
第三,我会从其他分厂或者分公司先调货,补足交货量。
第四,我会向其他的供应商先购买缺少的货物,即紧急采购,来补足合同量,等这家供应商的延迟货物到了之后,作为库存入库。
第五,我会先将其他客户的货物先发给这个公司,即挪用物料,然后等延迟的货物到货之后,再发给被挪用的这个公司补齐。
请问,我这样说是否有问题,或者不专业的地方, 请指出,谢谢

最好能举一个案例说明

作为采购员,供应商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在合理的时间内催告供应商要求供货,如果仍不履行合同的,则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对未履行义务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也可以规定就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逾期交货可以推迟付款,一般交易时都是货到付款。
3.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解除合同,(对方都已经违约了,你还敢跟他重新签订合同?)

在供应商和你公司这份合同中你是买受方,你的客户是该全同的第三方,遇到这种情况麻烦了,口才好点,有个案例也是这样,结果客户打官司,法院判决供应商承担70%责任,买受方承担30%,
你这样回答也没什么错,但是,在合同中,如果延迟交货一般是要承担责任的,
仅做参考

供应商赔偿你们的损失,但是最好和供应商签有合同

1.必要时候可以采取扣款或者拖延付款,首先合同签定就有问题,这样的合同可能存在3个问题,1做合同的我方人员有责任,2,可能这个供应商的价格比较低,当时只考虑价格,3,可能这个供应商一向信誉好.
2.每个公司有评分机制的,不同的,按照价格,质量,信誉,供应商的硬件条件等等,按比例的。
3.可以的,你可以要求他在某个时间段内再次供应产品.

1.要么问问下单的部门是否急需产品,有时候其实不急只是担心无法在最晚时间内拿到,比如晚一周还是可以接受的。这样对双方都好不用难堪
2.实在不行那只能拖延付款或者扣款最为惩罚,并且降低合格供应商的等级
3.打官司

你的回答没有什么问题,当然也不是什么高明的回答,因为大家都会这么说,关键是工作的时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