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提出辞职是否可以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55:25
我从06年10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新劳动法出来后也未签订。
我近段时间,要求公司给我加工资。公司不给加。我就想提出辞职。

如果我提出辞职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从元旦到现在的双倍工资?
具体流程该怎么走?

地址是浙江某私人企业。
如果够详细。将考虑给分!

谢谢!
我现在该怎么去做?向公司领导书面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申请吗?我现在正准备提出辞职。自己提出辞职是否就没有赔偿了呢?

根据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该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公司必须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你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向你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满一年的,视为你们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至今未满一年,所以你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元旦到现在的二倍工资,如果不能和单位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依法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上诉。

多看看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