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关于房屋的问题!急,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6:21:23
现有一房,是父亲和一个儿子,两个人出资购买的,当初全款5万元。现父亲过世,但父亲共有三个儿女,(是否都有继承权?该如何继承该房产)?并且现在房价上涨,请问:该房屋是按当初父亲出资额度继承呢还是按现在房价折现后继承。(当初父亲出资3万,现房价20万)
如果儿子一直和父亲一起生活,并且尽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房产的继承上是否占比例多一些?

我认为,如果是父亲和一个儿子共同购买,那么即使那三个子女要继承,也只能继承父亲的那一份,而且,父亲的那一份需要三个子女来分。而一开始,那儿子所掏钱所占的部分,肯定应该那儿子所有。
具体分,应该按照当初买房的比例来分。

比如,那儿子当初掏了两万,那么他首先应该占20万中的40%,也就是五分之二,是8万。然后,在剩余的12万里,三个儿女再分。前面8万应该是前提,不能算在三人分的里面。

补充:比例上多不多,我不知道,这要问律师,不过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似乎也不该如此计较。但其他几个儿女肯定需要每个月给那个和老人呆一起的生活费等费用。毕竟老人需要吃喝,生病要治疗。这需要几个儿女平均摊。
其实作为儿女来说,最理想的还是不要在老人还没去世就开始勾心斗角的瓜分财产。
小亏吃吃是福,那可是自己的老爹啊!就算老人,痴呆,但还能活几年?生你,养你,如果连最后这点都做不到,那真是没话说了。

补充回答:继承法并未规定照顾被继承人较多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但您可以提出您照顾父亲更多,法官也会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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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题的关键是房产证上登记了几个人的名字,且这套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谈继承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

如果您父亲没有遗嘱,那么三个子女均有继承权,原则上是平均分割,房屋应按现在的市值分割或继承。

如果该出资的子女与父亲的名字同登记在房产证上,那么还要看登记时有没有约定产权份额视为共同共有,原则上也是一人一半的产权,当然也会适当考虑双方的出资以及贡献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