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17:02
我与公司07年签有保密协议,现在想离职,但合同中规定赔5000元违约金,不知需不需要赔?需要说明的是,这5000块钱违约金公司已经从我的工资里面扣除,而且从07年入职以来,公司到现在才开始给我办理社保。
你的问题回答的非常好,但是我的合同是07年11月份签定的,也就是说,适用以前的劳动法,现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一定有效啊!

1,首先你说的违约金是有关哪方面的违约金,如果单指不履行合同,你可以不赔偿,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你离职后只要不从事相关行业,不违反公司的保密协议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扣下的钱可以要求退还,并且还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前几个月的社保金

说说我的看法:如果你现在离职了那么违约金该赔。你说的那个社保啥的得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