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怎样处理最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49:02
家庭成员:父亲/我(儿子)/姐姐(已嫁),父亲农村户口,我和姐姐读书都转为城镇户口,现在都已在大城市工作。父亲在老家乡镇上购入原邮电局(乡镇政府所有,公开拍卖)的地皮后建有一栋房屋,但是房屋办理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那种房产证。这种房子能过户给我吗?如果这种房屋卖买属于商品房还是农村房屋???因为父亲要续弦,不希望产生经济矛盾,怎样处理最好!?谢谢
多谢各位回答!!这个我也纳闷,其实地皮是乡镇人民政府的地皮(老邮电局),和乡镇政府办公大楼一个性质吧!
当时我父亲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贵一点),所以就选择了集体,这个又不是农村的宅基地建房,属于一个镇
街道土地.这个应该和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很大区别吧,我们又不是本村的人!

1,你不可以买,因为该房屋办理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户口之间可以买卖!
2,既然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就不算是商品房。
3,你如果想获得该套房屋的处置权就只能现在让你父亲立个遗嘱,他百年之后你是唯一继承人!或者现在做一个赠与公证!

补充:
如果以前是政府用地,那该土地就属于国家划拨,你们有属于拍卖来的 ,你们就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补缴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就可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种属于农村建房,只能过户给本村户口的,你的户口要是没转成城市户口就可以过户给你。
如果要做婚前财产公正的话必须要女方同意签字才可以,她要不同意就做不了。

可以让父亲去婚前财产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就算以后父亲又离婚,婚前财产她也不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