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离婚,如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00:14
现在我和我先生处于要离婚状态,现在想问下,由于我家现在处于拆迁状态,之前先生的户口转入到我家的户口上,还有一个6岁的小孩的户口也在我家的户口上,但是要拆迁的房子是我父母在生我前自己盖的,房产证上没有我和我先生的名字,现在拆迁的房子也还没有拿到,我想问下如果现在拆迁,我和我先生离婚,是不是要将一定的拆产分给他一部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父母如果将房子过户给你,并且没有说明房子是归你个人所有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

协商或者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