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何在。消费者权利何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51:08
法律何在。消费者权利何在?
我想问一下执法人员,如果某人在买手机还不超过三包的时间,也就是在7天之内就发现其手机品牌出现故障。其是否要按其三包义务进行承诺义务。

但是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新市基《移梦手机大卖场》的业主就不这么认为,按他们的说法就是,你既然认定你所买的手机,就不要想本店对你进行那些三包义务,那些是手机厂家给你的承诺,你可以去找他们(手机厂家)。

我很想问一下执法人员,这就是你们浙江省所谓的《消费者利益》。还是你们的法律本身就是保护你们所谓的业主和厂家的利益。难道这就是你们法律上所说的(消费者权利)吗?

首先,我不是执法者。就事论事而已。这只是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新市基《移梦手机大卖场》的业主的看法而已,并不是法律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也就是说,你完全可以向移梦手机大卖场提出按照三包要求由它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我看来,你的情况是不可能和经营者协商了,可以找消协出面调解,或者向媒体反映(这虽然不是法定解决办法但有些情况下还是有用的)。当然,在证据充分而且你愿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