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己修改或补充劳动合同协议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0:00:27
公司现在《劳动合同书》以外又增加了一个“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要求员工签,上面很多对员工不利的条款。这个合法吗?员工可以不签吗?
希望法律界人士给予帮助!

合同签与不签是员工的自愿,公司不能强迫,强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如果签“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那么以后就要以补充协议履行合同。如果不签,就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签或不签,员工一定要慎重。

如果出现纠纷,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在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合法的。
修改劳动合同或者补充协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劳动合同的主体同时通过才有效。单方面修改补充,对劳动者是没有约束力的,劳动者仍按照原劳动合同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修改后的执行,那么劳动者可以去去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补充协议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其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其就是合法的。如果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不合法的。

2、如果你觉得不公平,可以选择到劳动保障大队反映一下,告诉他们你们的合同有哪些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他们会纠正这种违法行为的。

可以不签就是了.法律上你当然可以不签订的,这是你的权利.但这个问题现实中比较麻烦.你要在是否辞职和签订协议中选择,与单位做对以后工作很难开展.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补充,如果签订则产生法律效率。
但如果补充协议违背国家规定,或有明显的欺骗、胁迫等情形,即便是签了也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选择签或者不签,但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企业肯定要让你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