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哪九种不良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23:21:08

一、首先要说明的是,根据2006年修订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没有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而是讲的作为家庭主体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二、关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三、所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应该是七种,而不是九种,分别是:
  吸烟;
  酗酒;
  流浪;
  沉迷网络;
  赌博;
  吸毒;
  卖淫。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