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1:00:28
我村原来有一块空地,在村级规化中,是宅基地。前段时间村里用广播通知,这块地准备拍卖,拍卖时我以5000元价格买了下来,准备盖个房,做点买卖。村里只给我写了个收据,合同什么的都没有。
后来听说,村里卖地时,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些村民不同意卖。后来村里又找了部分村民代表,补了个会议。
1、我本身已有宅基地,我还可以再申请宅基地,盖房吗?
2、宅基地可以通过拍卖取得吗?村里这种做法对吗?
3、村民委员会后补的会议有效吗?只是部分代表签字了,有70%吧,这样能算生效吗?
4、村里找过我,要退我钱,地不卖了,我没同意,如果村里退地,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5、如果我想得到这块的使用权,可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呢?
6、村民委员会通过什么样的会议,怎样的程序,才可以公开拍卖这块土地呢?

这个问题主要是你和村里签的那个收据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就能获得赔偿。
个人认为违反规定。

1可以,村里的土地只要是给村民正常使用就没问题
2可以,相当于竟标,允许的。
3有效,只要开过会就可以,半数以上就生效。和选村长书记一样
4你可以同意,但要村里补偿你损失。如果你不合法,他完全可以反悔,正因为你合法,他才和你商量要退你钱
5村里的土地地契在由村里保管,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不同。这个局面的话你很难取得地契,和村长好好商量吧。具体要看当时这块地卖给你的意义,到底是做什么的。

回答下5和6
5,现在国土资源部门正在搞土地清查工作,下一步就是给集体土地办理使用证,如果你不急就等国土资源部门~~等到他们给办时 手续 会简单一些,~~~~~~~~~如果你现在就要办土地使用证,首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手续,如下
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