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法的一些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30:17
新劳动法规定连续签订2次劳动合同之后就成为终生合同,那么:
1.终生合同是第二份还是第三份合同?
2.终生合同是不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有固定期限(比如3年)就不算是固定 合同?
3.合同变为终生合同后,是不是代表公司不能辞退你只有你跳槽的份而公司不能辞退你?
4.在《新》实施后签订合同,那么在合同期内被公司辞退是不是能拿到双份工资最为赔偿?

1.终生合同是第二份还是第三份合同?

  第三份。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终生合同是不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有固定期限(比如3年)就不算是固定合同?

  终生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有固定期限(比如3年)就是固定合同。

  3.合同变为终生合同后,是不是代表公司不能辞退你只有你跳槽的份而公司不能辞退你?

  合同变为终生合同后,公司在下述条件下仍可以辞退: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