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5:08:29
我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是从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其中有一条的规定是:乙方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如没有提前30天通知,则需要承担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对的,但这里规定违约金是不是不合法的?新的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了只有两种情况(单位出资培训或者竞业保密)才能约定违约金么?
那如果我现在需要马上离职要交这笔违约金么?

1,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只有两种情况(单位出资培训或者竞业保密)才能约定违约金,公司规定违约金不合法的。
3,你现在如果马上离职不要交这笔违约金的,否则你可向劳动监察举报查处!

意思是你即刻离职的话必须向用人单位缴纳摊派剩余的培训费+一个月的薪资。
用人单位将乙方不按手续离职带入赔偿责任,是为了约束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负责任的离职行为,并在出现类似劳动争议时,能够直接按照此协议条款处理。
但是新的劳动法正好就在2008.01.01启动,新法规定了除了部分竞业行业和公司特别培训需要支付违约金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你现在离职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专项技术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你现在还处于试用期中,培训、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界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报审批。如果这三项协议并没有挂入劳动合同,那么就没有违约金的说法。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第,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违反竞业限制和单位对用工人员进行过培训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违约金,其他情况一概不予支持.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到该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约定的违约责任无效。你无需承担此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