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有关竞业限制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26:30
我跟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合同其中有一条写了: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予以保密津贴和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和竞业限制补偿费人民币200元乙方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竞业限制,不以得到除此以外的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我的工资一年最少1.5万
还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里面的报酬总额指哪些
第十七条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和竞业限制补偿费人民币200元 ' 呵呵,这句话太有意思了,保密津贴和补偿共两百?还是保密津贴和200的补偿费?
其他的都没什么.
只要你签字了,就等于说你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能从事同行或者类似相关行业,这段时间一般都是1-3年.
深圳就不知道了,可能更严格吧.所以才要给你补偿费和津贴.
而且如果因此发生企业内部的资料泄漏或者散布,如果这些事情和你有关.公司就可能找你赔偿了.
其实这样的合同签和不签都是一样的,因为本来法律就有相关的竞业规定,一旦你违反了相关规定人家还是可以告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