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提出说本人不符合岗位要求,在单位工作三年多了,我是不是可以要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5:47:52
和单位签订的单位拟定的聘用合同,正常到期是今年11月份,但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今年还没来得及签,但是保险正常交纳,现在单位提出说本人不符合岗位要求,让我办手续,我在单位做了三年了,我是04年11月份到的单位,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要经济补偿.是不是可以要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现在的情况是单位让我离岗

你和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说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不让你办手续,那么在你和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到期之前,你如果没有违背你们合同的现象,你可以不离岗,他们如果非要让你离岗,你可以让他们赔偿你的损失,具体应该赔偿多少,要根据你们当时签订的聘用合同来执行。

你不符合岗位要求,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否则是无效的.另外,岗位要求当初你是否得到明确告知?单位无故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辞退你,是属于无故辞退的违法行为,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以一年二个月的标准对你进行赔偿而离开.具体,你还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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