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的历史热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6:51:55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忽必烈统一全国,元朝的疆域空前广阔,今天的新疆、西藏、云南、东北广大地区、台湾及南海诸岛,都在元朝的统治范围之内。为了加强对疆域的有效管理,元朝中央政府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建国后仍之,后改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西藏自治区成立历史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

1955年2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举行成立大会,正式成立。达赖喇嘛·丹增嘉措担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担任秘书长。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在拉萨举行武装叛乱。

1959年3月17日,达赖逃离拉萨。

1959年3月22日,拉萨战役胜利结束,拉萨市区的叛乱被彻底粉碎。

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权职权。鉴于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主任达赖喇嘛尚被劫持,由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并任命筹委会常务委员帕巴拉·格列朗杰和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任委员。

1959年7月17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在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决定顺应西藏人民的愿望,提前进行西藏民主改革。

1965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请示报告》。

1965年8月23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8次会议,讨论了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