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6:37:31
现在碰到了这样的事
把屋子包给一个人出租,合同期是1年
但是他背着我(屋主)把1楼租给别人当厨房,跟作厨房的人签了3年合同,还让他收到一笔费用
(没有这方面经验,既让他收了一笔费用,还要多租了2年给别人当厨房,现在厨房弄的屋子又脏租金又低)

后来他不太会管理租不下去了,就我和他协议转给一个人租
但我和他只签1年包租合同,他把1楼租给别人签3年多租出的2年,我不想租出去作厨房,有没有责任跟厨房的履行以前包租签的3年合同?
夸张点假如碰到有包租的和我只签1年合同,但他跟租客签10年合同(假如正常月租金是500但签50),我不可能会10年都只收50每个月

有时去商量也说不清楚
一般这类事情可以去什么部门用法律解决?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先他未经你的同意转租就已经违约。第二、即便转租,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所以,你可以立即终止合约,并要求他赔偿相关损失。如果他不同意,你只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