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算是故意伤害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46:55
我外婆今年82岁和邻居发生口角,后对方动手把我外婆的手扭伤致手淤肿,后去医院做拍片属于轻伤没伤到骨头,我想请问是否可以以殴打老人故意伤害罪起诉对方?谢谢!急
请问须那些证明呢?那治安问题最多只能是拘留十五天吗?还是怎样的处罚?谢谢!

1、是不是轻伤需要法医鉴定,不是医院拍片得出的,据你描述只是肿,没伤到骨头,也就是个轻微伤。
2、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已违法,证据充分的话可以拘留。

如果法医鉴定为轻伤的话,那就够成故意伤害罪,是要付刑事责任.如果是治安拘留就是15日,当然也要赔偿你的医药费

经法医鉴定达到轻伤以上标准(含轻伤)就可以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否则只能是治安处罚。证据主要是医疗方面的材料。

1、你说现象属于轻微上,恐怕够不上伤害罪,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可能性较大2、保全医院材料3、检察院不起诉你可以自诉,但有诉讼成本(包括律师费和起诉费)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像你所说的案件属于典型的民间纠纷,派出所一般不会马上立案,而是立足于调解,请你准备好外婆的病例和医药费发票,然后对警官说一个合理的要求,比如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并赔礼道歉等,警察会帮你们调解解决的,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毕竟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非要邻居拘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