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的制表人为法定第一责任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8:10:05
财务总监制定了些会计数据错误的处罚规定。规定了如果会计员编制会计报表报送到她那里,让她发现错误的,一次罚20元。如果她没发现错误,报送到老板那里,老板发现错误的,制表人(会计员)一次罚40元,她罚20元。

对这样的规定多人不服:“你是总监,报表是经过你审核签字的,为什么你的责任比我们小?天下哪来这样的道理。”她说:“制表人是法定的第一责任人。”

制表人是法定的第一责任人?法律有这样规定?同行们,你们对这样的处罚规定看法如何??
小语想想的说法好笑啊!法定责任人不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那他的签字又有何意义?这么说假账他就不负责了?那法定责任人有什么意义?

其实感觉大家做事应该厚道点
1.从道理上来讲,单纯制表人确实是制表的第一责任人
2.但报表中的数字并不由制表人负责,数字由提供数据的人负责
3.楼主所说的财务总监处罚从法律上讲是没有依据的,但是你既然在那里做就要符合单位的规定,他既然是财务总监,你要么服从,要么向老板投诉
4.财务总监不够厚道了,呵呵,人都会犯错误的,单纯的用罚款来解决问题,这样太刚性了,这就属于管理水平问题了,呵呵

我不认为各位的观点正确,如果一个财务工作者,不能保证你报出去的报表数据的准确,你的报表还有报的意义吗?她是总监她签字,可是她不应该负责每个数字的准确性,那个准确性确实应该由你负责。这个法定的第一责任人和我们常规理解的应该不是一个概念。

举个例吧,如果你们公司看门的没看好,让收废品的进去,把你的自行车偷走了,你认为是应该老总负主要责任,还是看门的负主要责任呢?你那意思是罚老总100元,罚看门的50元?,,,,,不和你们争论了,费劲,,,

没有这样的规定,这个只能说明你的财务总监没有能力。

处罚只是手段,通过这样来杜绝错误。而不是目的,只知道罚款。另外没有魄力,不敢承担责任,把责任推给下属,估计八成是个老板的亲戚

会计和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的都不是,你只是干活的,法律上你没关系。老板应该罚他重些,

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看看法律嘛

劝你别给他干了.我对这样的领导非常反感,甚至瞧不起他们.
这样的领导在以后有事时肯定会把一切责任都推到你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