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人的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41:29
为了帮亲戚,我爸在五年前义务为某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实质的股份)
后来,闹了点矛盾,我爸说要退了法人代表,公司方面称已于2007年4月份退掉了(我不知道有没有上报工商局备案)
所以有三个问题:
1,如果只是公司内部达成协议退了我爸的法人代表,没有上报工商局,是否没有效力?
2,就算在07年4月真的退了,那么在07年4月份之前的所有责任(如,税务等方面)还需要我爸负责吗?
3,如果要签署免责书(就是说明公司的一切责任、事务都与我爸没有任何关系的书面文件),需要什么机关的证明吗?不可以私下签订是吧?

谢谢

没有实质股份?不会吧?在工商注册除了做法定代表人以外,肯定还有股份也注册在你父亲名下,从法律上就是股东,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个问题先要弄清楚。

1、无效。
2、有这个可能,而且,如果初期有虚假注册等情形,更难免责。
3、可以私下与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签订,但对外是无法免责,签订什么都不行。
挂名不是随便挂的。

1、要上报,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要;因为你是被登记的法人代表,无论你是否有收益
3、最好去公证处办理手续
4、可以私下签,但是出了事情难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