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工作时间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47:05
请大家帮忙下,我是个刚签记劳动合同的员工,事后才知道公司就我一个人是实行不是双休日制度的,也就是合同第二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已方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标准工作时间。我有点不懂的是,是不是我就一定要每周六天工作了呢,应该这样的吗?还是应该让公司加班费呢?或是给我调休的时间也行,请知道的大师一定帮忙呀

企业的做法不违法,主要体现在你每周的工作时间未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如果你感到工作还可以就继续干,感觉不行就别干了。

祝你好运!

现在很多单位是这样的 就看你想不想干了 如果想干就别较真了 现在工作不好找 要不想干了 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或起诉

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部分行业是允许调整平均的工作时间的,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要休大周末的,比如说零售行业,服务行业等等!关键还是看您所从事的行业!如果您想具体的了解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这种情况,可留言或发邮件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