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要不要要求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1:01:53
公司不给我签的情况下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和你签合同也没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如果公司一直不和你签订合同的话,到时候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两倍的工资,当然是在你离开的时候或者是公司辞退你的时候。

  如果说到时他不承认你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只要有工资发放凭条、工作证、一起工作人的证明、社会保险等等很多都可以证明你和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但是话说回来了,最好还是能签了,跟用人单位说说劳动合同法,协商下最好!
  最后,祝你工作顺利!

根据最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进入单位上班,就必须签合同,试用期间,如果不满意双方都可以一周内提出,不承担责任,试用期最少一个月,最多半年,这是有规定的。

yao

要.新劳动法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