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业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11:22
一朋友想离婚,有以下几个问题
1.已婚12年,有一男孩11岁
2.他们夫妻俩都在外地打工,已离开家乡8年多,但户口还在家乡
3.他们已经不在一起生活3、4年了,现在各自都有男女朋友并且同居中
4.女方提议离婚,男方不同意。
5.结婚证已经在很多年前的一次大火中烧掉。
6.女方身份证也丢失很久还没有补办,有一个户口本在男方手中。

这种情况下,女方应该如何起诉离婚呢?
1.准备什么资料?
2.在哪里起诉? 谢谢

要准备1、结婚证,如果没有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开证明,身份证,如果没有到原籍派出所开证明,(户口长表),原籍村社证明,证明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外出打工,小孩户籍证明,
2、起诉地点民诉法规定可在被告原籍管辖法院或者长期居住地(前提是满三年)
送一个问题给你:小孩已经满11岁必须询问小孩意见看他跟谁。
补充:还要准备诉状。另:分居证明你不好开到了,因为你们两个都在外打工。。只有旁证。

这样很容易:我国婚姻法规定,凡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分居两年以上的,可被视为事实离婚.
只要你方能证明你们已经分居了那么久不结婚证等等就不需要了,不过身份证还是要办好.

最好的办法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身份证需要补办,结婚证可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起诉的话,法院肯定判离,当然需要证据。另外需要处理好孩子和财产问题,具体的比较复杂。建议和律师面谈相信咨询。

1.需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可到婚姻注册地民政局开据)、分居多年的证据、尽快补办身份证(必需)等;
2.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1)因男方已离家多年,可在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要提供其在此地长期居住的证明(可到其住地居委会或其工作单位开此证明),要求连续居住1年以上;(2)也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户籍所在地)。
3.建议请律师,律师会帮你办妥。

第一,得到当时登记结婚的地方去开个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补办身份证。

第二,如果起诉离婚,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县级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准备诉状,能证明分居的证据,如果对方承认也可以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