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与公司签订协议:每月扣除部分工资作为抵押金,并扣发三月工资直至合同到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24:34
各位大侠:
我是07年毕业的大学生,与单位签订合约是三年,当时作为应届生不知道签订合同该注意哪些事项,现已工作一年有余,因感觉实际工作与专业不符,现想向单位递交辞呈,提前解除合同,但签署合约上当时规定:每月扣除部分工资直至3000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工资扣发(即延迟发放)三个月,如果我现在辞职,公司是否有权利称我为违约方扣除以上押金约5000元左右。当时合同上规定如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约,但现公司称其是领导同意也视为违约不发放上述押金。我的问题是:(1)我与公司签署的扣除以上押金及工资的合同条款是有法律效益的么,符合劳动法么?
(2)如果合法,我找公司领导签字,公司拒绝辞职,我是不是就不能要回上述押金?,
(3)如不合法,我递交辞呈,公司又不同意,或同意,均不发放给我上述押金,我该怎么办?

1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许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抵押金。(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
2和公司协商不成,首先应提交劳动仲裁,仲裁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今年5月1日施行《劳动仲裁法》对次类是一裁决定)

不想要这个工作了就别签
你如果想要这个工作就签字

真的出现问题再仲裁
因为不合法的条款即使签了也是无效的

不合法
提前30天辞职即刻,如不给付工资或押金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报

在我们鞍山这边的企业多了………………连四隆集团都是……凡有打工者前来应试,都事先告知需要收押金或者将押金从工资里慢慢扣除。

咱深受其害啊!

1:绝对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许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抵押金。
2并3:公司收抵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你辞职,公司必须推所谓扣押的押金,如果不归还,可以起诉他,你比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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