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财产要分什么财产不能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57:52
我结婚时候,房子,嫁妆都是父母买的,不知道怎么分?我老婆生病时候钱是我父母向亲戚借的,这钱又怎么还?还有我在外面做生意亏了几万,这钱又怎么承担?

一、你的房子
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如果是在你婚前购买,视为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予,属婚前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如果是婚后,则视为对你夫妻的共同赠予,如果离婚,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二、你老婆生病所花的钱
钱由二老向亲戚所借,这实际上形成了一个二老与亲戚之债,你夫妻二人与二老之债。因此这是你们夫妻的共同之债,须向二老偿还。但离婚时,也要共同承担。
三、你做生意亏的钱
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亦属共同债务,亦须你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1:房子的产权人是谁很关健,如果是你们夫妻当中一人的,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应夫妻平均分配,如果是父母的名子,那你们就无权分配.
2;其它就不管是父母陪嫁,还是你们自行购买,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二人均分的,
3:欠款和做生意亏本的钱也都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

1.原则上,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是看你的房子\嫁妆是在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看看结婚证上的日期和房产证上的日期~_~
或者,如果你父母确定房子和嫁妆只是送给你的,而不是送给你夫妻俩的,那么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都可以成为你个人的财产而不能分.
<婚姻法第17\18条规定>
2.
你老婆生病时花的钱和你做生意亏的钱,一个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生病),一个是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做生意),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