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我的加班费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30:09
我2005年10月份进入公司,在公司里面加班加点,但是没有给加班费(我还在职,有签劳动合同).
公司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上下班不打卡,考勤也没有(时间到了自己上下班),每个月工资是银行代发的,每个月的工资条也没有我们的签名.公司有每个月交社保. 这样的情况能要回加班费吗?
经常加班,没有给我们调休. 工资条上面的加班费/津贴和补贴/奖金三项是放在一起的(领工资条时我们没有进行签字). 急急急!!!!!!!!!!希望大家帮帮忙!!!

按照法律规定是完全可以要回来的,你可以找相关的文件加班的费的计算方法要求补偿
但是这个是一个死规定,问题是社会是活动的,有很多人找工作都找不到,甚至有人花钱去买事情做。。。
这个就要看你个人的想法了。。。

加班费不一定能要回来,因为新劳动法对于加班有这样的规定,或者1.5倍的工资作为加班费,或者补休。。。
如果你们公司说安排补休,你也没话说。。。
但是如果他们一直没有补休,那么请求加班费还是合理的,但是要有证据。

首先,先确定是否有加班而没有调休。
其次,要根据双方约定的工资计算,实发工资是否不含加班费。
如果上述两项你的回答是“是”和“不含”,那麽在法律原则上,你可以要回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