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计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55:04
我在计生办那里签订了几份合同:计划生育合同、知情选择同意书、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合同,但知情选择同意书签名的地方注明是:育龄妇女签名,其余两份签名的地方都注明了丈夫和妻子应该签在哪里的,但签订这几份合同时,都是我一手签订的,我老婆并不在场,当时我并没有出具我老婆的授权书或者委托书,我老婆又没有在计生办那里作口头承诺作出委托,请问,像这样的情况,那几份计划生育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这种情况有点儿难办。
首先签名者不符合要求,不应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以后违约方是夫妻这边儿的话,可以将夫妻视为共同体,所以这样的合同对于夫妻这一边是不利的。

一般视为有效因为夫妻一般看做一个意思表示

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