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合伙承包工程.法院可以执行我的东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8:33:08
去年与人合伙承包工程,我出设备,出人员,对方出资金,但工程结束时甲方一直未给我们结算,拒绝算帐,目前尚欠我方工程款60多万元。施工时拖欠的材料款纷纷起诉,但是都是起诉我的合伙人,因为是他签的合同。我也赊帐拉来40多吨钢材 但是没起诉。我这边的人工费也没解决

我想问,现在法院已经对我的合伙人开始执行,法院会不会把我的设备材料执行掉?之前有一次执行 我的合伙人被法院告之不准拉走设备,后来到法院时我也去了,我向办案人提出,设备都是我的,办案人也给我做了笔录,比如如何证明东西是我的。但如果法院知道我们是合伙关系,是不是也有权执行我的材料? 法院将如何确定我们是合伙关系?如果我们不承认的话
我们的合伙关系,内部人都知道,但后期工人闹事要钱的时候甲方也知道了,但是他们确实无法提供任何的书面证据和资料,而且我和对方之间也只是简单的口头协议。这样的话 就算有证人 也是无法证实我们的合伙关系呢?

如果法院能认定你们是合伙关系,那你合伙人所欠的款项,也就是你们的共同债务了,可以执行你的财产。
至于法院如何知道,目前你没承认,你的合伙人也没说,其他人没拿与你们合伙的书面证据和资料,恐怕是很难证明你们的合伙关系的。

具体问题关键是否法院能确定你们是合伙关系,如果法院确定你们是合伙关系,是可以执行你的财产的。但是如果你们之间无合伙协议。同时你的合伙人不说你们是合伙关系,法院是无法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