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以前签约,持续至今的劳动合同,如何解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2:27:59
本人02年本科毕业,到一事业单位工作,签约1年,1年后又续签5年,2004年,也就是工作的第2年考取委培研究生,与单位再签协议约定毕业后再服务5年。并且条款中约定如果未满服务期解约除了要赔偿学费以外,每少服务1年应赔偿单位2000元。请问如果我现在解约能否按照新劳动法拒付“每少服务1年赔偿单位2000元”这一部分违约金。多谢!!!

我帮你打12333了.呵呵,你的问题是学费可以按照比例分摊,比如服务5年,学费1万,你做了3年还剩2年,那就赔偿4000元.
但这个违约金,现在是要等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台,看是适用新法还是旧法,所以暂时不能有很明确的回答。

违约金可以不必赔偿.但是如果单位为你支付了培训费用,按年分摊,没履行完的年限要退还服务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