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21:42
我的一个朋友(女)和他离婚了,当时是去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签了离婚协议,在结婚证上盖了“作废”章,同时下发了离婚证,然后在户口簿上把婚姻状态也改成立“离异”,两人结婚才三个月,没有孩子,同时婚姻存续期比较短,没有一些所谓的“共有财产”!
这就是基本情况。但是我了解到法律上又分为协议和判决两种,我在参考一些法律辅助解析时候,发现两点让我不解——原话“1.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备法律强制效力。2.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常常带有隐患”。
我想询问下那个不具备法律强制效力和隐患一般多是指哪方面?越具体越好,希望能是相关专业人士的回答,如果可以请留下贵姓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谢谢
谢谢两位的答复,基本上清楚了,有问题会继续询问!分数给律师了,多谢~

1、协议离婚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涉及人身、财产、子女抚养,其效力在三个方面各有不同。
2、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对人身关系(即是否为夫妻)有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反悔(也不能通过法院反悔)。
3、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对财产问题的分割当事人有争议的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查明有欺诈、胁迫、剩人之危等情况可以重新分割,否则驳回相关请求。)
4、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不防碍子女在需要之时可以直接向父母一方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1、两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
2、诉讼离婚比协议离婚适用范围更广,协议离婚只能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这种情况,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关系,例如,如果双方要解除的是一种事实婚姻,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
3、不具备法律强制效力和隐患一般多是指哪方面?借你所提我也想知道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