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26:50
我在2008年4月18日和一个刚认识几天的朋友去喝酒.中途他说借我电动车(车是2007年8月16日买的,2550元,加上改过了一共合计有2800元吧)去接朋友.我就借了.之后一直都没他踪影.我就去派出所报案了.我报的是被骗了.5月5号我在我家附近发现了那个人,之后我就报警抓他,警方就叫他写了张借条.借条说10号换我车,但是他一直没有还,刚刚我就去找警察.警察叫我去找律师咨询下,然后去法院告他.

我想问下我能不请律师去告他吗?
如果我要告他我应该怎么告?谁能告诉我一些程序?
如果请律师要多少钱?和去法庭告他要多少钱?
现在他人也找不到了.家里面有个奶奶和一个嫁出去了的姐姐,他才17岁

警察的意思很明白,对此案不想按照刑事案件处理,让他给你写欠条 ,就是把这件事引向民事纠纷,这种事,你不用请律师,标的额太小,还不够律师费的。
你写份起诉状,递交到法院,附上这份他写的收据,交上约一百元的诉讼费,等立案了,想办法查明被告的住址,由法院把起诉状送达给他,你就等着开庭就行了,等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步不自动履行,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什么没直接还,还写什么借条呢?

当然能起诉他要求他返还.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车辆或是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