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法律问题咨询,请专业律师解答,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50:13
事件要素:
1\我姐姐于1996年4月以我哥哥的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房产一套,购房款由我姐姐支付;
2\该房产于1999年3月26日办理房产证;
3\1997年2月12日我家人对该房产的权属问题由我父亲(我父亲于2000年9月30日病逝)亲笔写了一份证明,证明该房产所有权属于我姐姐,全家签名确认;
4\我哥哥于1997年2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5\该房产由于一直闲置,所以我姐姐于2006年10月出售给我,房款已付清,由于疏忽,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6\现在我哥由于夫妻感情不合,由我哥一方准备上诉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问题:1\该房产由我哥单方与我办理过户手续是否可行?
2\该房产是否属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
3\象这种情况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大虾给予解答,急盼回音!

1、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上登记的人为产权人。
2、你父亲的确认不具有效力
3、该房屋不属于你哥哥的夫妻共同财产
4、你可以去找个律师面谈,那样更详细,更全面。
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