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批准辞职,竟然扣除一个月工资不发,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0:22:14
我按正常程序提交辞职信`几日后经理批准了,但经理说不做到一年扣除一个月工资没有得发``这样合法吗?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3天通知公司,试用期后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如果你今天提出辞职,需要在3天(试用期内)或30天(试用期)后才能正式离职,除非公司同意你提前离职。你提交辞职后经理批准不等于你就可以马上离职,要等到30天后才能办离职手续,除非公司人事部同意你马上离职。否则你就是违约,得赔偿公司因招聘新人所需的费用,一般为一个月工资。但是你的当月工资还是应当按照当月出勤天数计发工资。而你经理的说法如果表达意识就是这样没错的话,那肯定不符合劳动法,哪怕你只在公司总共就做了一天,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也必须支付工资。如果不是因为你违约的原因,那公司就不应扣你一个月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不会吧,去劳动局投拆啊

当然不合法啦,建议你可以去告那个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