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未到期公司被收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11:18
本人工作快三年了,现在单位被收购,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从2007年下半年起购买住房公积金的,工资由底薪+津贴。如果与新单位签合同要注意什么?新合同是否列明已累计工龄?如果不与新单位签合同要注意什么?赔偿金按一年一个月,是按全额工资还是底薪?07年上半年及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能否追回?相关法律原文支持

单位被收购,新单位应该接收员工,若要辞退员工应按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给与补偿。补偿基数是全体工资而非基本工资

按照年平均收入,如果不与新单位签合同被炒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