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劳动仲裁拖延不判决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7:23:06
各位大哥大姐,你们好!我是在深圳的一个普通劳动者,2007年11月份我原来的公司无故辞退我,然后又不给补偿,不开具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书。我于今年的1月份提起劳动仲裁,拖到3月10号开庭,结果开庭后仲裁员迟迟不给出判决结果。期间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原来的公司在仲裁没有判决的情况下,打电话到我的新公司,宣称我还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害得新公司辞退了我。我的律师在5月15号催仲裁员快出结果(深圳规定劳动仲裁最多两个月必须出结果),仲裁员就发怒,律师说看样子仲裁员已经被我的原公司收买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怎么做?现在搞得我没办法找工作了,一找原公司就打电话过去骚扰,我好急啊!请各位指点迷津!!
我的分不多,只有20分,全部给你们了!!谢谢!!
刚看了一下各位大哥的回答,真是感谢!仲裁员现在似乎对交接那一部分很难判。我是否可以请求他先出一部分判决结果(即解除劳动合同),其他的赔偿啊什么的可以以后再慢慢判?

既然有律师,那他应该已经帮你弄好了仲裁请求,我个人的想法是请求里面应该有一项是要求办理退工手续,以及要求公司赔偿因迟延办理退工手续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有,并且劳动仲裁支持你的话,那你也不用急着他出裁决了,反正相关损失有公司赔偿。
关于延迟出裁决的情况,我建议你想和仲裁员联系,看看是否属于已经决定延长审理期限了,如果不是,则拿着仲裁受理通知书向该仲裁委员会领导去理论。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向仲裁员查询未在法定时间内得到裁决的原因。

二、向仲裁委立案处查询在法定时间内得到裁决的原因。

三、向仲裁委领导(主任)查询在法定时间内得到裁决的原因。

四、向劳动局领导(局长)查询在法定时间内得到裁决的原因。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