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工伤得到多少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02:24
我爸爸前几天在工地上做工时被包工老板的女儿开桥吊把右脚砸伤了,右脚粉碎性骨折。住进医院时包工老板先垫付医药费了,我想问贵朋友们,垫付的医药费是不是算在工伤赔偿金里面?赔偿的时候可不可以把误工费和精神赔偿费加起来赔偿?
急需,请贵朋友们帮忙解答。谢谢!

1、不属于。
2、应申请工伤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工伤疗期间工资不变,并有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但不支持精神赔偿费。
3、工伤赔偿远比你想像中的要多,医药费由社保基金承担,社保基金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受伤者辞职,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性,九级伤残就已在四万左右。
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不属于。包工老板应当承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
赔偿时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没有精神赔偿费用。